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的通知 (京财采购〔2020〕1345号)
市级预算单位、市政府采购中心、社会代理机构、评审专家、供应商:
为规范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,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,我们制定了《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
北京市财政局
2020年7月29日